李萍和茜茜
  保姆倒貼錢給雇主養娃兩年

  父母非婚生子都不管,她想把孩子給別人領養可以嗎?
  兩年前,一位單親媽媽產下一女嬰後,將孩子全托給了保姆喂養。兩年後,孩子仍然隨著保姆生活,這位單親媽媽不僅欠下了保姆好幾個月工資,平日里也基本不來探望自己的親生女兒。眼看著這個叫茜茜的孩子一天天長大,又當保姆、又當婆婆的李阿姨,心裡越來越慌:“這樣下去,總不是個辦法”。她有朋友想領養茜茜,卻又不知道是否合法。
  幫人帶孩子還要倒貼
  家住大渡口區的李萍是一名月嫂,今年49歲,李阿姨告訴重慶晚報記者,2012年8月13日,她通過中介公司介紹,來到茜茜母親陳女士家中,當時茜茜只有2個月大。陳女士自稱是單親媽媽,李阿姨每天上門做飯帶孩子,月工資3000元。
  兩個月後,陳女士提出要將孩子寄養在李阿姨家中,每月工資提升為5500元,李阿姨一口答應下來。“她還年輕,未來肯定也要結婚。”李阿姨說,她能理解一個單親媽媽的不易。
  帶了茜茜幾個月後,李阿姨覺得有點不對勁。李阿姨告訴記者,陳女士經常一個月都不出現一次,打電話也不接。2012年12月10日,陳女士來看望茜茜,留下5000元生活費後,一連好幾個月都不見蹤影,直到過年也沒有出現過。“從那時起,我的工資就開始拖欠。”李阿姨稱,好幾個月下來,該拿的錢沒有得到,自己還倒貼了不少,“這些都無所謂,主要是孩子見不著媽,太可憐了。”
  孩子父母只出現一次
  昨日,記者來到江北區大川水岸小區,現在為了撫養茜茜,李阿姨又找了份保姆的工作,吃住在主人家,每月收入3500元。“現在茜茜是我親家母在帶,我每個月給她2000元,加上買奶粉的錢,每個月剩不了幾百元。”李阿姨說。
  李阿姨說,婆孫二人其實早已有了感情,茜茜一歲零四個月的時候,喊出的第一個稱呼竟然是“婆婆”。從那之後,李阿姨也改了口,喊茜茜“幺兒”。
  今年5月24日,茜茜兩歲生日,李阿姨為她慶生時,一名自稱姓胡的40多歲中年男子,與茜茜母親陳女士一同來到李阿姨家中。胡先生承認,自己是茜茜的生父,但陳女士告訴李阿姨,胡先生另有家庭。
  中午飯剛吃完,丟下2000元錢後,胡先生與陳女士匆忙離開,沒有多看孩子一眼。李阿姨說,這是唯一一次,茜茜的親生父母同時出現。
  上個月,茜茜發高燒,李阿姨給陳女士打去電話,陳女士似乎漠不關心,喊李阿姨給茜茜吃點藥就是。“除了手上戴的銀手鐲,還有幾件衣服,她什麼都沒給茜茜買過。”李阿姨說,她理解單親媽媽,但她認為陳女士配不上“母親”兩個字,“除了錢,她還給了孩子什麼。”
  孩子生父另有家庭
  兩個月前,同事馬女士聽說了茜茜的事,當天就跟李阿姨來大渡口看望茜茜。“他們一家都是好心人,畢竟都是多年朋友,知根知底。”李阿姨說,馬女士與丈夫雖然一直沒有小孩,也很為年幼的茜茜著急。
  昨日在電話中,馬女士告訴記者,李阿姨這樣拼命打工,畢竟不是長久之計,孩子長大了,李阿姨歲數也大了,今後誰來管?馬女士曾先後接濟過3000元,她表示,自己願意領養這個可憐的孩子。
  讓朋友領養茜茜,李阿姨不敢做主。她通過短信告知了陳女士後,陳女士沒有回覆,李阿姨多次打電話給她,都沒有打通過。
  昨日上午,李阿姨當著記者的面給茜茜的生父胡先生打了電話,在電話中,胡先生贊成馬女士收養茜茜,表示自己沒能盡到父親的義務,是因為無奈,“我是有家庭的,讓我怎麼盡責嘛。”
  隨後,記者撥打陳女士電話,但一直處於無人接聽中。  重慶晚報記者 方向 陳林 攝影報道
  可以送養形式換監護人
  茜茜父母的行為算不算遺棄?重慶恆慶律師事務所葉閔律師稱,陳女士找到了一個很好的托詞———保姆。李阿姨與陳女士只能算經濟糾紛,並不能起訴監護人盡到贍養義務。
  即便如此,茜茜還是能被領養。昨日下午,重慶市婚姻收養登記管理中心陳姓工作人員表示,茜茜屬於非婚生子女,陳女士和胡先生必須與茜茜做親子鑒定,確定其為合法監護人。“若生父母雙方同意送養,必須同時出面,簽訂統一的送養意願書。”工作人員說,送養人與收養人達成一致後,送養手續交由民政部門登記後即具備法律效力。
(編輯:SN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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